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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服务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4年3月1日推出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下称 「计划」),合资格人士须投资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借此取得香港的居留权。在符合净资产规定、投资规定及投资管理规定和连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后,投资者及其受养人(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计划适用人士

计划适用于:

  • 外国国民(不包括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 台湾华籍居民

申請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计划的资格准则,包括:

  • 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 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6个月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
  • 在以下任何期间内将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
    • 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前第180日起至提出申请当日的整段期间内,或
    • 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前第180日起至获得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第180日内的整段期间,或
    • 在获得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当日起至其后第180日的整段期间内;
  • 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规定;
  • 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生计及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的任何收入。

计划获许投资资产:

申请人须将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任何一项或多项「获许投资资产」,包括: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必须投入300万港元)
  • 房地产(投资上限1,000万港元)
  • 以港元/人民币交易的香港上市股票
  • 以港元/人民币交易/计价的特定债券
  • 认可机构发行以港元/人民币计价的存款证(投资上限300万港元)
  • 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人民币后偿债项
  • 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
  • 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私人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及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下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总投资上限1,000万港元)

如欲了解计划详情,可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及入境事务处网页:

https://www.newcies.gov.hk/zh-cn/ www.immd.gov.hk

南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服务

南商^提供专业、贴身及一站式「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服务,设有专属的私人银行团队和财富管理专家,为您度身订制切合个人需要及符合计划规定的投资方案,并体贴地提供全方位的生活安居服务及生活圈锦囊,让您安心惬意展开人生新篇章。

服务范围

开立「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可享「私人银行」 /「南商理财」服务:

  • 专职个人理财经理助您管理账户
  • 度身定制切合您需要及符合计划规定的投资方案
  • 按照个别计划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向投资推广署/入境事务处提交资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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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优惠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简称「南商」)
* 适用「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服务期内。
# 规定详情请参阅投资推广署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官方网页https://www.newcies.gov.hk/zh-cn/ > 参考资料 > 计划规则及文件>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
如欲查询有关服务或优惠详情,欢迎联络南商任何一家分行或致电南商客户服务专线(852) 2616 6628
分行地址
  1.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南商」)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服务(「本服务」)只适用于个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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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有关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所有最新规定,请浏览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及入境事务处网页。
  1. 上述「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计划」) 相关资讯为资料搜集所得,并不代表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南商」)的意见,计划的所有最新规定以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的最新细则为准。
  2. 以上计划资料仅供参考,绝不应被视为购买/出售要约、认购招揽或向浏览人士提出任何建议。如对计划有任何疑问,请向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及入境事务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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