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银行

存款证

存款证一般由认可机构或银行发行,是一种可提供固定收入的投资工具。客户可在每半年、每年或是赎回的时候,获取特定的利息回报。

最低投资额一般为港币100,000元

提供比一般定期存款较高的回报

主要以港元或美元作为存款货币

如欲查询详情,请亲临南洋商业银行各分行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2622 2633。

重要资讯:

配合有关受额外保障的客户评估的最新监管要求,本行将由2021年5月24日(生效日)起更新《客户投资取向问卷》(QIP),故客户于生效日前已填妥并给予本行的QIP,将于生效日起被视为过期。

由生效日起,客户必须重新填写更新的QIP方能认购需具备有效QIP的投资产品。

<按此了解更多>

现正公开接受认购的存款证

>> 暂无债务证券可供认购。

以下风险披露声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在进行交易或投资前,您应负责本身的资料搜集及研究。您应按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谨慎考虑是否适宜进行交易或投资。本行建议您于进行交易或投资前应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假如您不确定或不明白任何有关以下风险披露声明或在进行交易或投资中所涉及的性质及风险,您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存款证交易的风险

  1. 存款证可能出现价格波动。任何个别存款证的价格均可升可跌,甚至完全失去价值。买卖存款证存有内在风险,投资者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招致损失。本资料并非及不应被视为出售建议、推销或游说认购任何投资产品。

  2. 投资决定由阁下作主。除非销售有关产品的中介人指出该产品适合您,及已向您说明投资该产品为何及如何符合您的投资目标,否则您不应投资于该产品。若然您不肯定该投资产品是否适合阁下,则不应认购该产品。

  3. 存款证与定期存款并不相同。除非您完全明白及愿意承担存款证的相关风险,否则不应投资于该产品。

  4. 存款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

  5. 发行人风险–存款证表现受发行人的实际和预计借贷能力所影响。就偿债责任而言,存款证不保证发行人不会违约。

  6. 在最坏情况下 (如发行人不履行契约),存款证持有人可能无法取回存款证的利息和本金。